征集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6-04-21 11:22:55
征集结束日期:2026-05-21 11:22:55
状态: 已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我局组织对《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市生态环境工作贡献力量。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
二、征集方式
1.电话反馈:0470-8108096
2.邮箱反馈:发送至邮箱sthjj_fz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议或“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建议。
征集到的群众建议,我们将认真审阅、分类整理,在修正《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时充分研究吸纳。同时,为方便后续沟通,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相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衷心感谢您对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