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专题栏目 >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久久为功 持续发力 加快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迈上新台阶
呼伦贝尔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6-01 09:35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
【字体大小: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呼伦贝尔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市委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各领域各部门主动作为,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迈上新台阶,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巩固提升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效

       5月11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湖长高润喜沿呼伦湖周边开展巡湖调研,实地督导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实施和湖区环境整治等工作。

      高润喜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十四五”期间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已完成工程后续管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持久发挥效益。要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不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和监测水平,有效防控治理蓝藻水华,切实保障水生态安全。要巩固深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实现河湖“长治久清”,流域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大监管、严格执法、强化宣传,营造全民保护的浓厚氛围,合力守护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二、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结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印发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压实责任,层层推进,联合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大力推进案件实践加大案件筛查范围和力度,努力争取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新突破。

      2022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中,发现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诉前公告中涉及两家某矿山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土地损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遂致函提请,按程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工作。近日,两家矿山企业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7.31万元,我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索赔成功,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可借鉴案例,同时营造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为我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后,将进一步健全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加强呼伦贝尔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为筑牢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市卫健委对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陈巴尔虎旗等1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要求供水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安全措施,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

     市住建局组织开展春季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发现一处、清理一处。4月份以来,共出动环卫人员一万余次,出动清运设施2700余次,清理垃圾一万五千余吨。 

      市商务局指导商场、超市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提高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降低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积极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实现可持续消费。   

      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低碳、绿色”理念,强化交通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探索开展营运性车辆能耗与排放研究,逐步树立具有鲜明特色的交通生态环保新理念。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市直媒体策划推出“山川绿渐染 草原万象新”“逐绿•守护美丽呼伦贝尔”系列全新闻报道,刊发《持续发力护生态 久久为功谱新篇——我市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春回大地候鸟归》《万鸟鸣春 乐享呼伦贝尔绿水青山——我市自然保护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探寻“鸿雁之乡” 保护地里的“防火黑科技”》等稿件,深入宣传我市各族干部群众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矢志不渝肩负起筑牢“两个屏障”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从自然保护地生态文明建设、候鸟回归、林草系统以科技赋能森林防火等方面全方位展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4月下旬,全市各地区各媒体共刊发新闻稿件63篇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