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3〕1942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4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45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资环规〔2021〕24号)及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结合前期项目进展及资金缺口上报情况,拟将该批次资金分别支持“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集中供热改造工程”151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左旗阿镇热源46MW×3扩建项目”672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1公里一级供热管网、14公里二、三级供热管网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322万元。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包旭升
监督电话:0470-8295786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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