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4〕1793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5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28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资环规〔2021〕24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对下转移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建议的函》(内环函〔2024〕760号)中资金分配方案,拟将该批次资金支持“额尔古纳市城运集团公司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装置超低排放项目”1621万元、“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407万元。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包旭升
监督电话:0470-8295786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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