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布《干旱与半干旱区荒漠化防治生态成效评估技术指南》《沙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四项地方标准。这四项标准由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牵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内蒙古大学、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共同起草编制。
四项标准围绕退化草原恢复、草原沙化防治、沙地沙化治理、荒漠沙化管控四大关键领域,系统构建全链条、可量化、易操作的成效评估技术规程,着力破解内蒙古荒漠化防治生态成效评估“无标可依、无据可查”难题,成功填补了干旱与半干旱区治沙生态成效量化评估的技术空白,为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科学治沙、精准监管提供了有效支撑。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始终高度重视生态质量监测工作,推动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生态质量样地监测网络,依托长期连续的生态地面监测,发挥数据资源优势,在生态质量监测评估、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为生态质量相关标准制定积累了翔实的数据支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生态质量监测监管和标准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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