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渠道 在线留言 编 号 202006110004
提 交 人 李女士 提交时间 2020-06-11 17:10:29
反映内容
从去年开始至今一直有噪音的困扰,苏炳文广场每天不定时都有人自带音响设备(超级超级响的那种,隔着好几条马路都听得到)三五成群的聚众唱歌,不论刮风下雨,不管几点,高兴了就唱。清晨唱,上午唱,下午唱,晚上场,包广场的唱,到了夏天晚上以后扭秧歌的也来了,热闹的不得了。该广场周边都是商住区,夏天到了,每天热的窗户不能开,音响声音特别大,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学习.打过110报警电话,转线到派出所后,情况还是不能得到缓解,请政府职能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 这不是影响了某一个人,周围涉及几百住户的安宁生活,真诚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谢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李女士您好,根据您所述事项现答复如下: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收高度重视苏炳文广场聚众唱歌扰民的信访问题,经查阅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生态环境部门法律授予职权范围之外,建议信访人向公安机关反映此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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