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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0-12-22 15:47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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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登陆rr.mee.gov.cn填报,确定填写无误后,提交到盟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打印,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内蒙古自治区)网址为http://106.74.0.138:9090/REG/)。

4、《射线装置申报登记表》(需要旗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5、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相关。

主要包括:①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②规章制度(包括: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所有制度加盖公章,制定日期));

6、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必要的防范措施(盖公章);

备注: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四份,经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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