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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5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部门网站https://sthjj.hlbe.gov.cn/、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470-829579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美丽呼伦贝尔,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通过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机构简介信息1条、领导简介1条、政策解读信息11条、建议提案信息1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4条、政策文件信息4条,共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97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970条,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36条,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8条,公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76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4次,公开部门信箱回复3条。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信息432条,微信公众号“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发布信息1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上传《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文件,便于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准确的申请政府信息。全年我局共通过各类渠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条,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依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中提供的模板,制定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模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生态环境政策,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错敏字审核工作流程,多方面保障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制定《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信息报送审查发布制度(试行)》,规范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开设“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期间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示栏”专栏,公开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期间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局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存在的表述错误、错字、断链等有害信息进行排查清理,全年共开展清理排查30余次,有效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科室、单位、旗市区分局工作考核指标,定期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1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1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8

1

0

1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在主动公开目录制定和发布过程中,旗市区分局存在公开目录格式不规范、目录内容制定不全面等问题;网站存在信息保留时间过长,已失效信息未及时删除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指导旗市区分局规范主动公开目录格式及内容,督促各分局按时发布目录信息;安排专人对网站信息进行梳理,及时删除已失效信息,并对网站内容进行定期自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