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2)14号)文件要求,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结合本辖区企业实际情况,我局研究确定了《2022年呼伦贝尔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计201家单位。现予以公布。
纳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将作为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请名录所纳单位全面落实污染控制措施,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社会环境责任。
附件:2022年呼伦贝尔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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