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咀恺委员:
您提出的第25329号提案由我局负责办理,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于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在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任务中,我市始终将冬季取暖与机动车尾气治理作为工作核心,全力推进各项治理措施,力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在2018年—2020年期间,我市共计淘汰各旗市区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1545台,2020年,中心城区拆除2台30蒸吨燃煤锅炉,顺利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显著削减了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十四五”期间,我市持续开展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排查与复查,截至目前,已完成至少7轮,有效巩固了散煤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呼伦贝尔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中“旗市区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等相关要求,在全市新建燃煤锅炉项目中得到有有效落实。目前,我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制定全市范围内10蒸吨/小时以下生产用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预计在2028年底前完成,进一步消除燃煤小锅炉带来的污染隐患。
二是提升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水平。全市“十四五”期间共有18家企业的44台燃煤锅炉实施了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其中14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余锅炉对除尘、脱硫、脱销等治污设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升级改造。截至目前,上述工程均已完成,治污设施稳定运行,确保了锅炉排放达标,极大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三是积极谋划申报清洁取暖项目。我局积极与住建部门及各旗市区沟通,谋划清洁取暖项目。目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正在开展一项清洁取暖项目的入户调查工作。我局将为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供全方位支持,从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到申报材料的准备、审核与提交,提供全流程的专业指导,助力更多清洁取暖项目落地实施。
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我市于2020年启动建设全市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共设立了10个监测点位,实现对道路行驶机动车24小时不间断监测,2024年全市共抽测机动车约446万辆次,有效捕捉尾气排放异常车辆;同时,持续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2024年全市共抽测柴油车约58万辆次,强化对高排放车辆的管控;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并大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监督抽测,2024年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964台,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81台,全面掌握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状况。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I/M)制度,搭建了I/M信息共享平台,接入48家检测站(I站)和168家维修站(M站),实现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实时共享与闭环管理。2024年,平台共推送超标车辆信息979条,接收维修治理信息874条,有效推动超标车辆的整改维修,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
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扣除沙尘天气和境外火影响),保持全区第一;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较同期下降2微克/立方米。
(二)碧水保卫战方面。“十四五”以来,我市坚持以打赢碧水保卫战、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管理,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严肃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重点涉水污染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连接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实时监控企业污水排放情况,确保达标排放。
二是推进黑臭排查整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全力保持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立足监督职能,会同住建部门定期在组织各旗市区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直接影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区和旗县建成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市无黑臭水体。
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以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全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不断强化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底,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率已达到80%。
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管理要求,94个水源地已按照规范要求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围封、警示标识设置、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定期开展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
2024年全市35个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80%,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68.9%的年度目标。
(三)净土保卫战方面。“十四五”以来,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30家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二是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制定印发《呼伦贝尔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
三是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持续开展17家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四是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11个涉农旗市区制定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37.1%,呼伦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78.3%,完成自治区“十四五”目标任务。
目前,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推动65t/h以上燃煤锅炉尽快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加强建成区内散煤燃烧治理,定期开展排查和复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复。三是积极推动清洁取暖项目申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清洁取暖支持范畴。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监管力度,提升治理效能。
(二)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加强涉水园区、企业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二是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行动。三是加强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四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三)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自治区下达治理任务。四是落实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五是推动旗市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建设美丽呼伦贝尔做出更大的贡献。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日
签发人:孙守杰
承办人:李雪富
电 话:8295779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