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现将市生态环境局“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高 山 党组书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张玉刚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春青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慕万一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彭子田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 涛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席青虎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洪 洋 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 马 强 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韩 梅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孙守杰 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 成 员:刘 磊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勐 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副科长 徐笠辉 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科负责人 杨 冰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 王桂萍 市生态环境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张 伟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马 璇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王新强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姜志刚 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辐射安全科科长 李 魁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科长 白光明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科长 郭振峰 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和宣教科副科长 王 宇 市生态环境局督察整改办公室副主任 佳 玳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迟明武 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 庞德胜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那双星 市碳汇交易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世俊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刘海娃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耿春玲 海拉尔区分局局长 李永娟 满洲里市分局局长 张宝平 牙克石市分局局长 王 运 扎兰屯市分局局长 张旭东 额尔古纳市分局副局长 李家胜 根河市分局局长 慕洪杰 阿荣旗分局局长 王立军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分局副局长 鲍洪文 鄂伦春自治旗分局局长 布 和 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局长 福 山 陈巴尔虎旗分局局长 刘志刚 新巴尔虎右旗分局局长 金 泉 新巴尔虎左旗分局局长 赵树钰 扎赉诺尔区分局局长 郭 健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招商引资推进组、资金项目推进组、优化审批服务推进组、优化执法监管推进组、纪律作风监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王 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刘 磊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人、市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勐 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副科长 刘海娃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职 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调度、协调各推进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报预警、考核评价、宣传报道等工作,推动市生态环境局“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招商引资推进组 组 长:王 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刘 磊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杨 冰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 王桂萍 市生态环境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张 伟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马 璇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王新强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姜志刚 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辐射安全科科长 李 魁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科长 白光明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科长 那双星 市碳汇交易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旗市区、经开区分局负责人 职 责:负责制定实施市生态环境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联系、接洽、组织参与各类招商活动,做好在谈意向项目的跟踪及企业服务工作,掌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招商引资情况和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各分局做好招商项目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三)资金项目推进组 组 长:张玉刚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王桂萍 市生态环境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杨 冰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 张 伟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马 璇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王新强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姜志刚 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辐射安全科科长 白光明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科长 各旗市区、经开区分局负责人 职 责:负责研究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有针对性做好生态环保项目谋划、储备、入库等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落地,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优化审批服务推进组 组 长:孙守杰 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 成 员:刘海娃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徐笠辉 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科负责人 马 璇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 姜志刚 市生态环境局固废与辐射安全科科长 李 魁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科长 各旗市区、经开区分局负责人 职 责:负责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组织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环评手续办理等行政权力事项,对重点项目环评情况定期调度、跟踪服务,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手续办理,。 (五)优化执法监管推进组 组 长:慕万一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王世俊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徐笠辉 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科科长 各旗市区、经开区分局负责人 各旗市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职 责:负责清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类影响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监管措施,规范执法和处罚行为,利用非现场执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方式,优化执法监管环境,积极创新探索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 (六)纪律作风监督组 组 长:王春青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郭天伟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佳 玳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驻分局纪检组组长 职 责:负责监督各组履职情况,整治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受理查处在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中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各推进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调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集中交办重点工作。 (二)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推进组履责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任务完成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对特别重要的工作采取机动式督查,随时通报。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专项考核方案,量化考评指标,细化考评事项,形成全面科学的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奖罚兑现。 (四)建立宣传报道机制。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成效,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加大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热线,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和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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