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潘湘伟代表提出的第56097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我局因地制宜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我局印发《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的函》,指导旗市区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坚持“源头减排、以用促治”,以村民自用、生态消纳、农田灌溉为主要途径。根据村庄布局、居民生活习惯、管网铺设条件、人口规模与集聚程度、地形地貌、经济发展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3.4%,完成“十四五”总体目标。2026年计划完成3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分解下达治理任务至相关旗市区并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