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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460432410N/202605-00007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其它
名称: 对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15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文号: 呼环建函〔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4-10 发布日期: 2026-05-12
对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15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05-1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阿江达冰代表提出的第56157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政策依据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03-04。

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转移到所设定的集中贮存点的,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运输要求的,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进入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确定的资源化利用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的,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二、能力建设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截至目前,阿荣旗海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507210192),可以收集、贮存、处置农药废物(900-003-04)。同时,我局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按要求核发了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领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呼伦贝尔岭东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工作的经营许可证,2家企业可以收集、贮存农药废物(900-003-04)。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农牧局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0日            

 

签发人:席青虎

承办人:齐啸

电  话:829579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